郭庆梓律师网

捍卫律师的执业道德,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IP属地:湖北

郭庆梓律师

  • 服务地区:湖北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0:00-23:59

  • 执业律所:湖北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212745251点击查看

陈X与戴X、王X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郭庆梓|时间:2020年06月01日|23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认为:2016年12月25日,被告戴X因个人需要向原告陈X借款86000元,并于当日出具欠条一份,内容为“今欠到陈X人民币捌万陆仟元整(¥86000元),2017年1月25日付清,戴X,2016年12月25日”。被告戴X与被告王X系夫妻关系,该笔借款发生在二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后经原告陈X催要,被告戴X、被告王X一直未予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原告陈X就被告戴X于2017年1月23日向其借款20000元的事实提交了相关证据,但本院认为证据不足以证实被告戴X向原告陈X借款20000元的事实,故原告陈X请求判令被告戴X与被告王X向其还款20000元及利息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被告戴X、被告王X在庭审中辩称被告戴X未向原告陈X借款,只欠原告陈X赌收的辩解意见,因二人未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故对二人辩解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 全站访问量

    2601431

  • 昨日访问量

    2048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郭庆梓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