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系残疾人,因为盗窃3000余元财产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7个月。在出狱后的半年内因再次盗窃3400余元财物被追究刑事责任。陈开放律师依法接受委托担任甲的辩护人,经过与被害人多次协商说服被害人原谅被告人并出具谅解书,最终被告人被法院轻判有期徒刑8个月。
甲系残疾人,因为盗窃3000余元财产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7个月。在出狱后的半年内因再次盗窃3400余元财物被追究刑事责任。陈开放律师依法接受委托担任甲的辩护人,经过与被害人多次协商说服被害人原谅被告人并出具谅解书,最终被告人被法院轻判有期徒刑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