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在律师代理案件中,通常认为交通事故案件,属于常见类型的案件,所以认为比较容易办理,但有些交通事故案件并不是这样。本案是我代理的疑难、复杂的交通事故案例之一,难度之一在于委托人是车内乘客,他所乘坐的车辆撞上了停靠在路边的汽车,停放的车辆没有缴纳任何保险,导致追偿赔偿款难度大。难度之二在于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地在烟台市某区,委托人乘坐车辆的驾驶员和停放车辆的车主,都是烟台户籍,交通事故发生地和被告所在地,都是在烟台,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委托人只能去烟台起诉,这样增加了出行难度和沟通的难度。难度之三在于,本案委托人身体受伤程度严重,不仅髋关节做了大手术,而且头部也受到撞击,颅脑受到损伤,听力功能下降。做伤残鉴定时,不仅需要做肢体伤残,而且需要做听力伤残,而鉴定机构具备听力伤残鉴定资质的不多,两种伤残等级需要分开单独鉴定,增加了鉴定的时间和难度。
事故发生的经过是,委托人乘坐同事的车辆去海边玩,同事开车在途中撞到停放在路边车辆,导致委托人全身多处骨折、颅脑损伤等。委托人乘坐车辆一方为委托人垫付了十四万的医疗费。事故发生后,当地交警认定委托人乘坐车辆的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停放在路边的车辆承担次要责任。委托人为车内乘客,在本次事故中不承担责任。
乘坐车辆方认为已经垫付了委托人的全部医疗费,不愿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并告诉委托人不应当承担这么多医疗费,甚至要求返还一部分医疗费。委托人家属担心医疗费还得再退还,所以始终不能下定起诉的决心。经过我计算,认为乘坐车辆方虽然垫付了全部医疗费,但由于该方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因而,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项目,所以有必要起诉。办理这个案件中,往返烟台几次,由于路途遥远,早晨三四点就得出发,当天处理完再返回济宁,到达济宁时已经是深夜。经过两次伤残鉴定,委托人听力构成九级伤残,肢体构成两个十级伤残。经过两次开庭举证质证和辩论,最终法院判决乘坐车辆的驾驶员赔偿委托人十万余元,停放的车辆方赔偿委托人二十一万余元。判决书出来后,各方都没有上诉,一审判决最终生效。代理这个案件,虽然辛苦,但判决结果还是令人满意的。
王建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