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有过离异经历的张女士与刘某相识,刘某很快与张女士重组家庭。婚后,一家人小日子过得不错。然而好景不长,刘某体检查出肝癌晚期,必须入院治疗。就在刘某最需要关怀的时刻,张女士却抛下患病的丈夫,以“回老家”为由带着女儿离开。躺在病榻上的刘某拨打妻子电话,发现已成为空号,对于妻子声称回家的说法,岳父岳母却说并不知情,一时间,妻子张女士音讯全无。
刘某膝下无子,在患病期间全由两个兄妹照料。后来,刘某撒手人寰,岂料就在丧礼办完两个月后,张女士却奇迹般出现了,她回来的目的就是要得到刘某遗产。这一想法彻底激怒了刘某兄妹,在这场遗产争夺战中,刘某兄妹俩与张女士争吵过,也动过手,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样抛弃丈夫的女人没有资格分遗产。
事后,张女士向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刘某留下的遗产。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张女士是刘某的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她弃病中丈夫于不顾的行为已构成了遗弃,也就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弃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判决房屋归刘氏兄妹俩按份共有,每人各享有二分之一产权。
一审宣判后,张女士提出上诉。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终审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