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纯一方将个人婚前房产无偿送给另一方;
2、无任何对价、无整体财产分割安排;
3、条款单一、仅针对一套房屋直接过户给对方。
这种情况,没过户之前,对方随时可以撤销。
很多当事人吃亏,就是因为:本来想做财产锁定,结果写成了赠与条款,白白给了对方反悔空间。
张国贵律师
1、单纯一方将个人婚前房产无偿送给另一方;
2、无任何对价、无整体财产分割安排;
3、条款单一、仅针对一套房屋直接过户给对方。
这种情况,没过户之前,对方随时可以撤销。
很多当事人吃亏,就是因为:本来想做财产锁定,结果写成了赠与条款,白白给了对方反悔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