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1114条至第1117条规定了收养关系的解除:
协议解除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养子女年满18周岁以后,收养人和送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诉讼解除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侵害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可以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张国贵律师
民法典第1114条至第1117条规定了收养关系的解除:
协议解除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养子女年满18周岁以后,收养人和送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诉讼解除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侵害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可以要求解除收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