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签字后,几乎无法单方撤销 一旦民政局备案离婚协议生效,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签署时存在欺诈、胁迫,否则哪怕事后发现对方利用该条款占据房产,法院不支持单方撤销赠与约定,申诉难度极大。
2.抚养权一方实际掌控房屋使用权 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合法与孩子共同居住。如果协议没有限制,抚养方可以带着再婚配偶、新家庭成员长期入住这套本应属于孩子的房产,非抚养方被完全排除在外。
3.监护权带来变相处置风险,事前防控远比事后追责重要 法律写明监护人只能为子女利益处置房产,但何为“子女利益” 缺乏客观标准。监护人可以尝试抵押、出租、置换房屋、增设居住权。虽然违法处分可以起诉维权,但属于事后救济:起诉周期长、举证难;一旦房屋被善意第三人取得,很可能无法追回房屋,只能要求监护人赔钱,面临执行不能风险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