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一方所负债务(婚后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
2、一方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欠下的债务;
3、一方单独挥霍、用于个人奢侈品消费,没有用于家庭;
4、夫妻书面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债权人明知该约定,一方单独对外举债;
5、大额借款,债权人无法证明资金用于共同生活 / 共同经营,也无配偶追认。
张国贵律师
1、婚前一方所负债务(婚后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
2、一方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欠下的债务;
3、一方单独挥霍、用于个人奢侈品消费,没有用于家庭;
4、夫妻书面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债权人明知该约定,一方单独对外举债;
5、大额借款,债权人无法证明资金用于共同生活 / 共同经营,也无配偶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