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离婚程序中, 起诉一方提交起诉材料后, 法院在正式立案前一般会先安排诉前调解, 在立案后至庭审中也会随时组织调解, 甚至庭审结束后还会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那么, 诉讼离婚, 调解是必经程序吗?《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调解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先行程序, 调解不成的才能进行裁判。 这是因为离婚纠纷内含社会和家庭伦理道德内容, 且夹杂着生活和感情方面的复杂因素, 倘若单纯依照法律条文机械执法、 简单下判, 不利于纠纷的处理和积怨化解。 因此,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当然, 在诉讼离婚中, 法院对离婚当事人进行调解, 必须坚持自愿和合法的原则。 虽然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 但并不是指当事人非接受调解不可, 法院也不应久调不决。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