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投资、知识产权的收益,没有明确只归一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购买房产车辆还有存款等。
2、确定个人财产,即一方婚前的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3、夫妻共同财产在正常情况下,由双方平分。但对抚养子女一方,对较弱势的女方,对遭受家暴、虐待、遗弃等无过错一方,对患病残疾生活困难一方,对重婚无过错一方,可以适当多分。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可以少分等。
4、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车辆,可考虑以平分方式分割,如不能平分的,可考虑通过竞价、折价补偿或拍卖方式处理。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房屋车辆归登记方,但需补偿对方婚后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计算公式:补偿款 =婚后还贷支付利息的总额 ÷ 总购房购车成本× 房屋车辆现值 ÷2,如:共还20万÷总购100万x现值150万÷2=补偿15万元。
5、婚后共同存款、理财,可考虑按现值或余额分割。
6、一方婚前持有股权,婚后主动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以共同财产投资的股权可考虑平分(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或折价补偿。
7、婚姻存续期间积累的养老金公积金部分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根据账户余额来计算分割。
8、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可按规定计算出夫妻共同财产,再考虑平分,如:复员费50万÷(70岁一入伍时20岁)x结婚10年÷2=配偶分得款5万元。
9、用于家庭生活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10、夫妻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若协商不成,可考虑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作出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等判决。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