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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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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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劳动者可以要求签署无固定期限合同?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6年03月2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2次举报
2026-03-28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强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主要分为四大类,满足其中一类且劳动者无法定过错情形的,劳动者提出签约要求后,用人单位无权拒绝。一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过错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四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直接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
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1130120********94 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