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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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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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不知情就不用承担债务吗?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5年01月2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4次举报


如果债务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妻子不知道丈夫以个人名义在菜市场赊购了菜,但这些菜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妻子同样可能需要承担这部分债务。当然,如果债务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没有另一方的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不知情的一方确实不用承担。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法学硕士。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