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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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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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都违约还适用定金规则吗?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5年01月2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8次举报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因此通过定金罚则的运用可以督促双方自觉履行,起到担保作用。

  定金罚则主要适用于不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行为。根据定金罚则,如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违约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定金罚则的目的在于促使双方当事人都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违约。一旦双方都违约,定金的目的没有实现,自然失去了定金罚则的基础。在双方均有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无论责任大小,均不适用定金罚则。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法学硕士。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