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法学硕士。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会员,心理咨询师。执业理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是我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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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私刻公司印章并用于签订合同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而且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给交易双方带来极大的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形成了较为明确的法律意见和裁判规则,强调公司印章的唯一性、表见代理的构成条件以及公司在印章管理方面的过错责任。因此,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应加强对印章的管理和使用,防止被不法分子盗用或滥用,以确保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的稳定。同时,交易相对人在签订合同时,也应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避免因伪造、私刻印章而遭受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