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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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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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劳死能否认定工伤?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4年03月2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71次举报


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如果是职业病,经认定后,那无疑是工伤的范围;如果不是职业病,而是因长时间加班和劳累过度突发疾病身亡,谁又来认定发病与工作之间的因果关系?

近年来,过度劳动所导致的劳动者职业病和过劳死现象比较突出。可是在工伤认定方面,目前法律并不考虑“过劳死”的情况。因为“过劳死”在死亡原因上具有复杂性,鉴于各个行业对劳动强度的衡量标准各异,而劳动者自身对于劳动强度的承受能力也存在差异,以目前的医学知识,将“过劳死”在经验法则上加以定型化,列入职业病种类表存在难度。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法学硕士。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