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张国贵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2405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2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担任法定代表人 需要具备的 要件?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4年03月2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9次举报


现行《公司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就如何确定法定代表人提供了依据。法定代表人只能在法律限定范围内、以公司章程的方式产生确定。须先与公司达成担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之合意,即法定代表人接受公司章程之约束,在公司章程规定下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此逻辑可以反推,若作为原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则即丧失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之基础。


可见,自然人担任法定代表人须满足的要件有二:一是,自然人与公司之间达成了“由自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进而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并由该自然人对内行使相关职权、对外代表公司这一意思表示”的合意;二是,该自然人所具备的担任法定代表人之职务资质(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的选任符合公司法及章程之规定。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法学硕士。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