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无须具备法定情形,赠与人可以依其意思而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行为。撤销的时间应当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进行。对赠与合同的撤销并不是绝对的。在一定的情形下,赠与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后,不得撤销赠与:
1、赠与人将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给赠与人之后,不可以撤销。
2、赠与合同订立后,已经经过公证证明,表明赠与的意思表示已经经过慎重考虑,并且提交公证机关证明,因此不得任意撤销。
3、具有公益或者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既与社会公益有关,也与道德义务有关,因此赠与人在作出此类赠与的意思表示后,不能撤销。如果允许赠与人任意撤销赠与合同,则与公益、道义的精神不符。公益性赠与包括: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具有公益或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