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非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以个人名义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债务原则上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如果夫妻一方基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而为他人提供担保,或者担保利益归属于家庭或与家庭利益有实际关联的,则担保债务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张国贵律师
夫妻一方非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以个人名义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债务原则上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如果夫妻一方基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而为他人提供担保,或者担保利益归属于家庭或与家庭利益有实际关联的,则担保债务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