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事诉讼法》关于公告送达的基本规定
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二百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八)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张国贵律师
《新民事诉讼法》关于公告送达的基本规定
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二百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八)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