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关系协议公证主要适用于夫妻离婚后,孩子跟随一方生活,当抚养一方遇到生活困难或为了孩子更名、落户、上学等需要改由另一方父或母履行对子女的直接抚养义务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均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当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这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对于子女抚养问题的根本原则。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于这种涉及重大人身关系的变更,签订协议并办理公证无疑是一种简单快捷而又严谨的方式。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