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集体土地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合同,本质上属于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该合作开发协议因违反土地管理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2)以集体所有的土地合作开发房地产,即使已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但未依法办理征收、出让等相关手续的,该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无效.
(3)以集体土地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当事人,在合作开发合同中约定由一方办理集体土地的征收、出让等手续,再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该合作开发合同有效。
张国贵律师
(1)以集体土地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合同,本质上属于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该合作开发协议因违反土地管理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2)以集体所有的土地合作开发房地产,即使已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但未依法办理征收、出让等相关手续的,该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无效.
(3)以集体土地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当事人,在合作开发合同中约定由一方办理集体土地的征收、出让等手续,再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该合作开发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