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乘客因车速过快摔出车外后膝盖等被本车刮碰造成多处受伤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交强险及商业三责险的赔偿责任
1、关于袁某章是否构成本车第三者,保险公司是否应当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问题。根据公安交警部门对案涉交通事故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发生的过程系乘坐在案涉车辆右后位置上的袁某章因车速过快而摔出车外后,左膝等处被案涉车辆刮碰造成多处受伤。据此,能够认定造成袁某章膝盖等处受伤系其在车外与案涉车辆发生了刮碰所致,故一、二审法院认定袁某章在本案事故中属于“第三者”范围,其相关损失应由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进行赔付并无不当,保险公司认为应按照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在限额一万元内赔付的申请再审主张缺乏充分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