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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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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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外卖拉肚子的,可以要求商家赔偿吗?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3年03月23日分类:法律茶点!浏览:5837次举报
2023-03-23


消费者吃了外卖拉肚子的,可以要求商家赔偿,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受到人身损害,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首先,消费者需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包括订单号、商家名称、食品包装、菜单、发票等,以及医院诊断证明或药品处方等相关证明文件。消费者需要尽快联系商家,向其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证明文件。商家会根据消费者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如果商家确认食品质量存在问题,可能会提供一些解决方案,例如退款、补偿、赔偿等。如果商家拒绝解决,消费者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问题。

  因商家提供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产品,除了应当民事责任即赔偿责任以外,还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即消费者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的,查证属实,行政机关应给予行政处罚。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如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交通费等),也应当由商家承担。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
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1130120********94 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