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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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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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金额确定的具体规定?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3年03月16日分类:法律茶点!浏览:161次举报
2023-03-16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有符合抚养费变更的条件,一样是可以申请变更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
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1130120********94 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