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因此,女职工遇到这种情形可以请假。
江苏则加大了保护力度,《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12条规定:“……(二)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三)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四)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五)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流产和引产有何区别?流产是指胎儿较小,直接通过手术即可将胎儿脱离母体。引产是指胎儿较大需要通过孕妇发力加手术才可脱离母体,相当于一次生产,孕妇受到的伤害更大。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