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禁止与禁止令不同。
禁止令适用范围比职业禁止更大。职业禁止是一种非刑罚处罚措施,是对特殊犯罪的犯罪分子刑满释放或者假释后的一种特殊预防性措施;而禁止令是一种刑罚执行监管措施,是对我国非监禁刑制度进行的重大调整和制度创新,其并非管制、缓刑本身的内容,也非执行管制、缓刑的方法。
职业禁止的内容是禁止犯罪分子从事某一种或者几种(项)特定职业,禁止令的内容是禁止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职业禁止自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开始执行,期限为三年至五年;禁止令是在刑罚执行期间同时执行,既可以与管制执行、缓刑考验的期限相同,也可以短于管制执行、缓刑考验的期限。显然,职业禁止的期限长于禁止令的期限。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十七条之一 【职业禁止令】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