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庭审现场搬到板木乡派出所,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给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今年3月,被告人刘某某因在自家院内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苗,被派出所民警发现并现场铲除。经清点,罂粟苗共计2500株。县检察院以当事人刘某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承办法官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年龄70多岁,行动不便,加之该案具有较强的教育和警示意义,决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在被告人居住地公开开庭审理。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合议庭评议、宣判等程序,被告人刘某某现场认罪认罚,并签字结案。
巡回审理案件,既方便特殊当事人参与诉讼,也让更多的群众认识到种植罂粟苗是违法的,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与威严,利于教育引导乡镇村民知法、懂法、守法,大力营造全民识毒、防毒、禁毒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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