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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做交通事故鉴定,事故认定书什么时候制作完?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18年03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 |253人看过举报

一、什么时候做交通事故鉴定

什么时候可以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呢?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我们可以知道: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有此可以看出,交通事故鉴定时间最长为35日作出认定书。一般为10日内作出。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什么时候制作完

交通事故认定书什么时候制作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可以知道。交通事故车辆鉴定程序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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