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被关押在青岛市看守所后,很多家属想前往青岛市看守所探望被关押的亲人,但是能否探望需要看具体情况:
一、判决生效前(公安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阶段)
当事人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不能去青岛市看守所当面会见探望被关押的家人。
该三个阶段家属只能委托律师前往看守所进行会见探望,并且家属需要给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派出所或村委会、居委会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辩护律师才能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介绍信、律师证和家属出具的材料,去青岛市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阐释法律规定、解答法律咨询、提醒讯问注意事项、预判案件结果、转达家属要捎带的话语等等。
二、判决生效后(发往监狱前或留所服刑阶段)
判决书生效、上诉期满,未发往监狱之前,或留在看守所服刑的,近亲属可以申请会见探望家人。但会见人员仅限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近亲属;会见前需准备材料:本人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派出所证明等);
流程:提前电话咨询对应看守所预约方式,按规定时间到场登记、安检后按规定会见。
刘孝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