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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公司法刑事辩护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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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隐瞒离婚事实,代女方签订拆迁协议补偿三套房屋

发布者:杨亚娟律师|时间:2020年01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367人看过

男子隐瞒离婚事实,代女方签订拆迁协议补偿三套房屋
原创:杨亚娟
案例:薛某与林某婚后白手起家,多年勤苦,共建房屋二幢,生育儿女一双。日子宽裕一点后,薛某变得不务正业,交结损友,长期赌博,常有债主讨上门。眼见女儿上高中,儿子上小学,林某感到长久下去薛某会把家当赔光。如是,林某与薛某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二幢自建房归林某与儿女共同所有,薛某终生有居住权。儿子与女儿由林某抚养。为了不影响女儿高考,双方决定暂时隐瞒离婚一事。
    不久,林某所在村被划入经济开发区面临拆迁重建。林某每天起早贪黑摆摊卖水果,养育两个孩子。薛某终日游手闲逛,得知拆迁,立即去签了拆迁补偿协议。拆迁协议约定:原二幢房屋拆迁还建三套房屋面积分别为:130平方米、110平方米、80平方米,同时补偿现金若干,补偿受益人是薛某。林某得知后找拆迁办理论,拆迁办答复:不知道你们离婚以及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拆迁协议已经签了,补偿款也发了,改不了。林某找律师想办法把三套房屋保住,不然可能被薛某变卖败光。我们最后定的方案是起诉薛某与拆迁办。在法庭上,薛某反悔离婚协议的内容,说明补偿款用完了。拆迁办表示尽到了书面审查义务,其没有责任。法院非常重视,经过两次开庭与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还建房中的130平方米房屋归林某与儿子共有。110平方米的房屋归林某与女儿共有。80平方米的房屋归薛某与儿子共有,薛某终生有权居住。拆迁办表示还建房下来按照法院的调解书办理。算是偕大好的结果。
律师提示:
   1、离婚是法律行为,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隐瞒离婚事实是有风险的,特别是财产风险。将离婚的事实(甚至是离婚协议中财产约定)告知相关人比如债权人或债务人,可以有效减少风险。
   2、有时调解能很好解决问题,好的解调结果由综合因素决定,主要包括充分准备和法官的意见。在法院组织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法院根据和解协议制作的民事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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