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房子空置的业主认为,房子一直都没住,就不需要交物业费了。实际上,房屋空置未使用,也应当缴纳物业费。业主不能以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为由拒付。
原因及理由: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由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和相关场所进行维修、养护、管理,保持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物业管理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费用,而不是为某些业主个体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因此不能以某些业主是否享受了某些直接的服务项目来确定是否缴纳物业费。
虽然有些业主的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因此,缴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即使未居住也应当缴纳。
至于普通住宅长期空置物业费是否有优惠政策的问题,各省规定有所不同,大家可以检索当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规定。
法律条文:《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