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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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在异地,常年不在一起生活算不算分居?

发布者:王晓旭律师|时间:2022年02月16日|分类:婚姻家庭 |1012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原告为退役军人,被告为大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二人结婚时原告在部队服役,因为不能带家属随军,双方分居了20多年,被告退役后被分配到福建省工作,原告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提出了离婚。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被告的分居,是不是婚姻法意义上的分居。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的分居是客观原因造成的,不是双方主观上不愿意与对方相处而自主选择的分居,因此,没有支持原告以长期分居为理由提起的离婚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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