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连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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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 800 万白酒品牌商标维权行政诉讼全胜|姜连发律师代理品牌权利人打赢商标无效行政纠纷案

发布者:姜连发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30日 21人看过 举报

2026-06-30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背景:本土白酒核心品牌遭遇仿冒商标抢注,800 万品牌市场价值受严重冲击

我方当事人深耕地方白酒酿造行业数十年,打造区域知名白酒品牌,第 33 类酒类商标长期投入宣传、渠道建设,品牌授权、产品销售、文旅联名等商业价值合计约 800 万元,在本地白酒市场具备极高知名度与稳定消费群体。

同地区同业酒厂在后申请注册文字商标,完整包含我方品牌核心地名文字,仅后缀文字做细微改动,获准注册后大量投放白酒产品,产品包装、瓶身标贴、门店陈列装潢刻意模仿我方成熟产品设计,极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分流大量客户,严重侵蚀我方品牌市场份额。

我方当事人向国家商标评审机构提起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商评委审理后作出裁定,认定涉案争议商标与我方在先品牌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宣告争议商标全部无效。商标注册企业不服该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无效宣告裁定、维持其商标注册效力。当事人委托姜连发律师作为本案第三人全权代理出庭应诉,稳固商标权利、守住 800 万品牌商业价值。

二、案件代理核心难点

1.商标近似认定存在争议,对方主张商标文字含义完全不同原告辩称争议商标后缀为本地山体名称,与我方品牌后缀词汇含义、指向完全区分,整体文字不近似,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试图割裂商标文字整体识别效果。

2.跨新旧商标法法律适用问题复杂案件横跨 2001 版、2014 版两部《商标法》,商标核准注册、无效裁定、行政诉讼分属不同法律施行周期,需要区分实体规则、程序规则分别适用对应法条,法律适用论证门槛高。

3.实际使用混淆证据梳理、质证工作量大对方实际销售产品刻意突出共有文字,弱化自有后缀,搭配高度近似的包装装潢,律师需要完整整理产品实物、市场实拍、宣传物料等证据,向法庭证明市场实际混淆效果。

4.地域同业因素强化混淆可能性,需充分说理双方为同一县域酒类经营主体,本地消费者对地域词汇辨识度极强,对方刻意借用我方在先品牌积累的地域商誉,该情节需结合行业消费习惯完整论证。

三、姜连发律师庭审核心代理思路

(一)厘清新旧商标法适用边界,夯实裁判法律基础

针对本案跨越两部商标法的特殊情形,向法庭明确法律适用规则:

1.商标是否符合注册条件、商标近似、混淆可能性等实体判断问题,适用 2001 年《商标法》;

2.商标无效申请、行政诉讼流程等程序事项,适用 2014 年《商标法》; 完整引用法律不溯及既往基本原则,统一全案裁判法律依据,消除对方法律适用混淆抗辩。

(二)从商标标识、呼叫、实际使用三维度论证二者构成近似商标

1.文字构成高度重合:两件商标均以本地核心地域词汇作为主体识别文字,仅末尾后缀少量文字存在差异,整体文字结构、字数、字体排版风格高度相近,相关公众第一眼识别核心词汇完全一致;

2.读音呼叫近似:普通消费者口头称呼时,会优先读取共有地域文字,极易忽略后缀细微差别,呼叫层面无法清晰区分两个品牌;

3.实际使用刻意攀附商誉:对方在白酒产品包装上刻意放大共有地域文字,缩小自有特色文字,甚至搭配与我方产品高度雷同的瓶贴、外包装;二者同属一地白酒厂商,本地消费者极易误认为两家企业存在关联、隶属关系,客观上已经产生市场混淆。

(三)驳斥对方 “地名 + 山名不近似” 的核心抗辩理由

对方以后缀为山体自然名称为由主张商标区分度高,律师针对性提出抗辩意见: 商标近似判断不以文字字面含义为唯一标准,核心看普通消费者整体识别感受;对方明知我方在先品牌长期使用该地域字号,仍完整照搬核心文字注册、使用,主观上具有攀附我方多年积累品牌商誉的故意,并非善意使用自然山体名称,该抗辩无事实与法律依据,不应被法院采信。

(四)结合商品、行业、地域因素强化混淆可能性论证

两件商标均核定使用在第 33 类白酒、果酒等完全相同商品,消费群体、销售渠道完全重合;双方同处同一县域白酒行业,本地消费者对该地域标识已形成固定品牌认知,对方抢注、模仿行为会直接割裂我方稳定客户群体,损害 800 万元品牌商业价值,应当依法认定商标近似、维持无效宣告结果。

四、法院裁判结果:全面采纳代理意见,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维持商标无效裁定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开庭审理,完整采信姜连发律师全部代理观点,作出一审判决:

1.明确本案实体、程序分别适用对应版本《商标法》,商评委法律适用正确;

2.认定两件商标文字主体重合、呼叫近似,结合产品包装实际使用情况,极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3.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维持国家商评委作出的商标无效宣告裁定,涉案仿冒商标自始无效。

本案胜诉后,对方无法再使用该近似商标生产、销售白酒产品,我方当事人独占享有在先品牌商标权利,800 万区域白酒品牌市场价值得到完整司法保护,彻底杜绝同业攀附商誉、分流客源的侵权行为。

五、办案总结

本案是酒类行业商标无效行政诉讼第三人胜诉典型案例,姜连发律师团队办案核心优势体现在三点:

1.分层拆解商标近似判断逻辑:不局限于文字字面差异,结合标识外观、读音、实际包装使用、地域行业习惯多维度举证,完整证明混淆可能性,直击对方核心抗辩漏洞;

2.精准处理新旧法律衔接难题:清晰划分实体、程序法律适用标准,为法院裁判提供完整法律依据,规避对方混淆法条的诉讼策略;

3.兼顾品牌商业价值论证:庭审中同步说明商标背后的品牌宣传、渠道、授权等巨额商业利益,强化法院对我方商标权益保护的裁判倾向,完整守住本土白酒品牌长期积累的商誉与市场收益。

对于食品酒水、地方特产企业而言,若遭遇同业近似商标抢注、攀附商誉情形,可及时提起商标无效程序,在后续行政诉讼阶段委托具备商标行政诉讼经验的律师出庭,从标识比对、实际混淆、法律适用多角度构建抗辩体系,稳定自身核心商标资产。


姜连发,男,现为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中国国籍,辽宁大学化学院1995级校友,大学本科、硕士学历。20...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沈阳
  • 执业单位: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2101200110873016
  • 擅长领域:专利、商标、反不正当竞争、著作权、知识产权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
12101200110873016 专利、商标、反不正当竞争、著作权、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