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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宁律师代理王某诈骗罪案例

发布者:吕宁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28日 2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事实概述

王某在微信群添加被害人后,谎称出售某高档手表,先后骗取被害人定金数万元。后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刑事拘留,同年被取保候审。案件涉案金额属于诈骗罪“数额巨大”标准,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辩护策略

1. 主动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

经积极与被害人沟通,王某被取保候审后全额退赔被害人钱款,并达成谅解协议,被害人出具谅解书。这一情节为后续从轻处罚和适用缓刑奠定了关键基础。

2. 认罪认罚协商,争取量刑建议

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与公诉机关充分沟通,王某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辩护律师指出:王某虽有诈骗行为,但涉案金额未远超诈骗数额巨大标准、全部退赔、取得谅解,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公诉机关最终采纳辩护意见,提出缓刑量刑建议。

3. 法院阶段,辩护意见获采纳

法院审理阶段,辩护律师围绕“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全额退赔并获谅解”“取保候审期间遵纪守法”“无再犯罪危险”等核心情节,主张适用缓刑。法院经审查,认定王某确有悔罪表现,依法适用缓刑。

三、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王某在判决后即被释放,避免了三年实刑的牢狱之灾。

 

【律师价值】

取保候审的最佳时机是批捕前及审查批捕阶段,辩护律师应第一时间介入,争取改变强制措施。全额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是诈骗案件争取缓刑的核心要素,越早退赔效果越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全流程,签署具结书时应有辩护律师在场,确保自愿合法。

对于涉案金额未远超数额巨大标准、具有悔罪表现的初犯,适用缓刑并非不可能,关键在于能否有效整合有利情节,形成完整的“无再犯罪危险”论证链条。本案例充分说明在精准把握法律要件、主动退赔化解矛盾、有效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前提下,诈骗罪“数额巨大”案件仍可争取缓刑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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