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晓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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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师晓伟律师代理医美退费纠纷,医美机构注销资质无法履约成功追回未消费服务费

发布者:师晓伟律师 时间:2026年07月03日 44人看过 举报

2026-07-03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一)当事人消费经过

当事人经第三方生物公司人员引流推广,被诱导缴纳会员费,后前往济南某医美门店接受面部注射填充类医疗美容项目,合计支付服务款项四万余元。门店宣传 “做 1 送 2、一年内免费维养”,套餐内含多项待操作项目,部分项目约定后续分次完成。

当事人接受首次注射服务后,面部出现僵硬不适感,未达到宣传改善效果。当事人多次通过门店面谈、12345 政务热线投诉等渠道沟通退款,医美机构均拒绝退费。

(二)核心争议事实


当事人缴费完成后,医美机构下设门诊部短期内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丧失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资质,无法按约定提供剩余赠送、分次项目服务;机构提出转至其他关联门店履约,当事人明确拒绝,合同根本目的无法实现。

机构抗辩:赠送项目无成本、当事人未补齐尾款无权享受赠送服务,拒绝按比例退还未消费对应款项。

当事人起诉初期主张两家医美公司财产混同、引流收款股东共同承担退款责任,各方对责任主体、退费计算标准分歧巨大。


(三)当事人维权难点


普通消费者不懂医美行业裁判规则,无法证明 “赠送项目属于付费对价,应当折算退款”;

多家主体收款、经营地址重叠,难以区分实际履约主体,容易出现追责对象遗漏;

机构以病历、知情同意书、消费确认单为依据,主张一次性消费不予退费,当事人自行举证、抗辩难度极高;

不清楚机构注销医疗资质后,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主张资金占用利息。


二、办案经过

本案由济南地区推荐律师师晓伟全程主办,同所另一名律师配合辅助办案,完整办案流程分为证据固定、诉讼方案设计、庭审攻防三大阶段。

(一)前期证据梳理与取证指导

接受委托后,师晓伟律师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整理全套证据材料,逐一筛选有效证据:


固定全部转账记录、会员缴费凭证、医美项目消费确认单、手术通知单、注射知情同意书、门诊手术记录、机构开具电子发票;

协助当事人调取卫健委医疗机构资质公示信息,锁定机构注销执业许可证的关键时间节点,证实机构丧失履约基础;

整理与门店工作人员沟通记录、12345 投诉回执,证明当事人提前提出退款、机构恶意拒退的事实;

梳理门店经营地址、企业工商信息,对比两家医美公司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固定关联经营线索。


针对当事人原有全额退费诉求,济南地区师晓伟律师结合济南本地法院同类医美预付消费判例,优化诉讼请求,调整退费金额计算逻辑,区分主债务、连带债务、股东责任分层主张,降低诉讼风险,最大化提升胜诉概率。

(二)立案与庭审准备工作


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同步申请财产保全,防止机构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预判被告三大核心抗辩理由,提前撰写完整质证意见、庭审辩论提纲:

针对机构 “赠送项目免费、不予退款” 抗辩:搜集预付式消费司法裁判观点,论证 “买一送二” 属于捆绑对价,全部项目价款应平均分摊至总服务次数;

针对机构 “可转其他门店服务” 抗辩:依据《民法典》合同解除规则,指出医美服务具备人身专属属性,当事人有权拒绝更换陌生场所接受服务;

针对关联公司、收款股东免责主张:分层提交工商档案、收款收据,区分不同主体法律责任,完整列明事实与法律依据。


(三)两次开庭庭审攻防

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两次公开开庭审理,第二次开庭其中一家医美机构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答辩质证权利。庭审全过程,师晓伟律师围绕两大核心争议焦点展开清晰、有力辩论:


合同解除事由:机构门诊部主动注销医疗执业资质,客观上永久无法履行剩余美容服务,合同目的完全落空,当事人享有法定解除权;机构单方提出转店履约,不能免除自身违约退款责任;

退费计算标准:消费确认单载明总价款包含全部赠送维养项目,无分项单独定价,按照 “总费用 ÷ 总服务次数 × 未完成次数” 计算退费金额,契合济南地区法院统一裁判口径。


面对被告当庭提交的内部收据、员工证言等抗辩证据,师晓伟律师逐条细致质证,否定相关证据证明效力,有力驳斥机构 “未补齐尾款丧失赠送权益” 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法庭全部采纳我方质证意见。

三、案件结果

(一)法院核心判决内容


判令案涉医美主机构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当事人退还未消费服务费两万八千余元;

医美机构以应退款项为基数,自立案起诉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 LPR 标准,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绝大部分由医美机构自行承担;

驳回当事人针对关联医美公司、原收款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该风险济南地区师晓伟律师在委托初期已向当事人充分释明,证据存在客观短板,提前做好预期管理)。


(二)案件实际维权效果

当事人无需自行承担大额诉讼成本,顺利拿回未消费项目对应款项,同时成功主张资金占用利息,弥补长时间维权产生的资金损失。即便部分诉求因证据限制未获支持,整体维权目标完全达成,当事人对师晓伟律师专业办案思路、全程细致服务高度认可。

四、案件价值

作为全程代理本案的济南地区师晓伟律师,结合济南本地医美消费纠纷审判实践,总结本案三大核心案件价值,为医美消费者维权提供实操参考:


明确医美套餐赠送项目可折算退费裁判思路

市场内多数医美机构以赠送项目无成本为由拒绝退费,本案通过诉讼确认:“做 1 送 2” 属于捆绑销售营销模式,消费者支付全款是包含赠送维养项目在内的整体对价,机构注销资质无法履约时,总价款可按服务次数均分,未消费部分应当返还,该裁判观点可作为济南同类预付医美案件参考依据。

确立消费者有权拒绝机构异地换店替代履约规则

医美注射项目对医师、诊疗环境依赖性极强,具备人身专属性。机构单方面注销资质后安排其他门店服务,属于变更合同核心履行条件,当事人无需接受替代服务,可直接起诉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付息,打破医美机构强制转店抵退款的行业惯例。

梳理多主体医美维权举证思路,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针对第三方引流收费、多家医美共用经营地址的常见情形,本案清晰区分实际履约主体、收款主体的不同责任边界。同时提示消费者,仅靠地址、人员交叉证据难以认定公司混同,维权时应优先锁定实际提供医美服务的机构主张退款,合理调整诉讼请求,避免因诉求过多、举证不足导致核心退款诉求受影响。


延伸普法提示(师晓伟律师补充)


接受注射类医美项目前,务必提前在卫健委官网核查门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避免机构中途注销资质导致维权困难;

留存完整转账记录、消费单据、聊天记录、投诉回执,所有书面材料不要随意签字,仔细阅读知情同意书格式条款;

医美机构拒绝退款时,优先通过 12345 政务热线固定沟通记录,同时尽快委托本地专业医美维权律师介入,避免自行协商错失取证、保全时机。

师晓伟律师(办公电话:15194178589同微信)执业以来,长期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尤其在婚姻家事、劳动争议与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山东众寻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0120********30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离婚、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
山东众寻律师事务所
1370120********30 合同纠纷、离婚、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