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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

发布者:左婉律师|时间:2024年04月07日|分类:刑事辩护 |246人看过


 一、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在犯罪过程中存在明显的差异。

  1.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

  (1)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之后,而犯罪预备阶段则不存在犯罪未遂的情况。

  (2)犯罪中止则要求在犯罪过程中,无论是在犯罪预备阶段还是在着手实施犯罪之后,达到既遂之前放弃犯罪,均可以构成犯罪中止。

  2.两者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

  (1)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即行为人欲为而不能为。

  (2)而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则是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行为人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

  3.两者的行为结果也不同。

  (1)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即行为人未能完成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但并不意味着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

  (2)而犯罪中止则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放弃犯罪,并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二、中止与未遂的共性分析

  尽管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存在明显的区别,但两者也存在一些共性。

  1.两者在时空范围上有重合之处。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均可存在于着手实行行为之后、犯罪既遂结果发生之前的这一时空范围。

  2.无论是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未遂,都未将犯罪进行到底,对于结果犯来说,都未造成法定的犯罪结果。

  3.两者均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虽然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都未达到既遂状态或未造成法定的犯罪结果,但行为人在犯罪行为停止之前已经具备了承担刑事责任的主客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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