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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发布者:左婉律师|时间:2024年02月06日|分类:刑事辩护 |358人看过


 一、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定罪标准如下:

  1.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2.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3.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等二百件以上的;

  4.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

  5.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

  6.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何

  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要件有: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2.实施了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3.行为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4.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三、传播淫秽物品罪的量刑如何

  传播淫秽物品罪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自然人犯此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3.单位犯此罪的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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