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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构成

发布者:左婉律师|时间:2024年01月30日|分类:刑事辩护 |395人看过


一、如何界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构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

  1.犯罪主体方面。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2.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会给国家的信息网络管理秩序造成损害,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此外,本罪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既包括行为人明确知道,也应包括行为人应当知道。

  3.犯罪客体方面。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行为当然破坏了稳定、健康、有序的信息网络环境。严重侵害了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而为这些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行为,同样也破坏了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

  4.犯罪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立案标准是什么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立案标准如下:

  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3.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4.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5.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怎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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