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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有期徒刑判决的时间是多长

发布者:左婉律师|时间:2024年01月25日|分类:刑事辩护 |341人看过


 一、执行有期徒刑判决的时间是多长

  执行有期徒刑判决的时间是判决书下达后有十天的生效期,如果十天内没有上诉,那么判决书已经生效。按照看守所做法,一般一个月统一执行一到两次,所以,执行的时间为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区别

  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主要区别如下:

  1.期限不同。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期限不同,有期徒刑一般为十五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自由的期限是终身的,从理论上说为终身监禁;

  2.刑罚的轻重不同。二者虽均为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刑罚,但无期徒刑比有期徒刑重;

  3.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能否折抵刑期不同。有期徒刑,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

  三、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特征

  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特征如下:

  1.有期徒刑剥夺犯罪人的自由。

  2.有期徒刑具有一定期限。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有期徒刑的下限与拘役的上限相衔接,也使得有期徒刑与拘役相区别。正是由于有期徒刑有较大幅度的期限,所以可以适用于由轻到重的犯罪,于是刑法分则对各种犯罪规定的法定刑中,都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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