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婉律师

  • 执业资质:1430120**********

  • 执业机构:湖南大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哪些法律文书可移送执行机关请假释

发布者:左婉律师|时间:2023年12月14日|分类:刑事辩护 |160人看过


一、哪些法律文书可移送执行机关请假释

  1.执行机关拟提请减刑、假释意见;

  2.终审法院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

  3.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证明材料;

  4.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

  5.其他应当审查的案件材料。

  二、假释从申请到出狱需要几个月

  假释从申请到出狱需要一个月。法律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具体时间由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裁决。

  《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三、假释考验期和假释期是什么

  假释期就是假释考验期,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分为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免责声明】

本人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普法参考。

【版权声明】

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遇侵权,请及时与我联系删除,谢谢。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