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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保行为有哪些具体表现形式

发布者:左婉律师|时间:2023年11月20日|分类:刑事辩护 |665人看过


一、骗保行为有哪些具体表现形式

  保险诈骗的行为的方式:

  1.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2.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3.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4.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二、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具备哪些

  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具体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投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2.主观要件犯罪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要有诈骗保险金的意图。过失不构成本罪。

  3.客体要件对于保险诈骗罪,它侵犯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

  4.客观方面保险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险法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较大数额保险金的行为。

  三、保险诈骗数额标准规定

  1.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标准

  (1)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L的,属于“数额巨大”;

  (3)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标准

  (1)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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