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竞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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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上海大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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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发布者:王竞秋律师|时间:2019年05月05日|分类:婚姻家庭 |431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简介:

夫妻双方因为家庭琐事争吵不断,原告女方诉诸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


相关法律条文:

《民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律师点评:对于急于摆脱婚姻困境的当事人,离婚的流程要有基本了解,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一方不同意离婚,一般都要经过两次诉讼,在第一次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大多数司法实践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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