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 销 合 同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供应甲方所需产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货物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货物的概况:
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元) | 总计(元) |
总计金额:¥ (大写:) |
2、货物的技术标准,按下列第(2)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原厂技术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具体按甲方确认的样品为准。
3、乙方必须保证向甲方所提供的货物为甲方所要求订购的原厂商供应的全新货物,未经使用或者试用.
4、乙方应确保向甲方提供的货物没有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知识产权。
第二条 货物的包装标准
货物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但无论如何,乙方必须采用足以确保货物安全运输的方式对货物进行合理包装。货物的包装物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货物的交付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2、运输方式: 车运
3、到货地点:按照甲方实际指示
4、乙方必须在月日前将货物运至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四条 货物验收
甲方在收到货物后,应当在七日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甲方逾期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第五条 货物的货款结算
甲方给予乙方下单前按货款的30%交纳定金,金额即¥元(大写:)。
货物收到后,在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且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完税发票后 15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货物尾款。
乙方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六条 对货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30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并且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货物收到之日起过30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商业秘密的保护
1、乙方应当对在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有关甲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2、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乙方的技术、软件、版权、方案等机密。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50%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5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逾期交货超过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5、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6、若因甲方正常使用货物而遭到第三方提出的侵权(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索赔时,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遭受到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条款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它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购货方:
年 月 日
供货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