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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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如何进行工伤赔偿?

作者:刘霞律师时间:2019年12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44次举报


很多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不知道如何处理,甚至有些人认为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没办法享受工伤待遇,选择和用人单位私下和解,仅仅拿到很少一部分的赔偿因此只有知道如何正确处理工伤,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以下是申请工伤认定程序。

工伤处理流程

一、申请工伤认定;

二、申请鉴定工伤等级;

三、协商赔偿;

四、申请调解或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五、未及时主张工伤赔偿的,最后的救济是提起人身损害的民事诉讼;

工伤赔偿的各个流程具体阐述如下;

一、工伤认定 

收集能证明工伤事实的证据,收集相应申请工伤需要的材料,在时限内提出工伤申请。

若用人单位已买工伤保险,可要求用人单位在30天内申报工伤。

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赔偿项目。

如果用人单位不认同工伤,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行政部门拒绝认定工伤,则需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需尽快搜集劳动关系证据,到劳动局申请仲裁,确定劳动关系。 

所以,不管单位有没有买工伤保险,员工都可以申报工伤,这是以后索赔的前提条件。

必注意:工伤保险不同于意外保险,有些单位为逃避交纳社保的责任,可能只为员工购买意外保险,这是对劳动者很不利的。因为,社保局认定为工伤后,若几年或很多年后旧伤复发,还是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责任。但意外险不可能有此效力。

二、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工伤鉴定的等级直接决定后期的索赔,所以无论是选择和单位私下和解还是起诉索赔,都需要先进行鉴定。

三、协商赔偿 

拿到鉴定结果以后此时便可以计算具体的赔偿金额。

 所以并不是单位没有缴纳社保,你便拿不到这笔钱了。

另外如果和单位的协商赔偿能够达到合理的赔偿费用,在签署和解协议时,单位往往会要求,不再支付后期的各种费用这时要特别注意,要考虑到以后有复发的可能。

四、申请调解或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如工伤以及工伤等级已确认,但企业拒绝支付的,可申请调解。如协商及调解均未达成一致,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相应的工伤待遇。

五、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 

未及时主张工伤待遇的,最后的救济提起人身损害的民事诉讼。

申请工伤认定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如果因种种由,没有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

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 刘霞律师电话:13355369832(微信同号)


刘霞律师(电话:13355369832,微信同号)法学本科,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执业以来,秉承正直和诚信的理念...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潍坊
  • 执业单位: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720********97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