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中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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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职期间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吗?|法律插座

作者:沈中秋律师时间:2020年04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67次举报


Q:员工在职期间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A:可以不支付

律师答复:鉴于现有法律并未对在职期间劳动者竞页限制义务作出明确规定,故劳资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具有法律效力。员工工作期间,负有竞业限制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之并存。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恪尽职守。且在用人单位已经充分保障劳动者就业机会、薪资待遇、工作场所等权利情况下,若对在职期间竞业限制未约定经济补偿金作为否定评价,则与法律所追求的公平、诚信的价值理念相悖。


沈中秋律师:执业律师,高级企业法律顾问,高级劳动关系管理师,现为浙江哲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注于诉讼领域的纠纷化解,承...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杭州
  • 执业单位:浙江哲衡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20********37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