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志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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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五大婚姻常识你知道吗

发布者:廖志豪律师|时间:2018年10月19日|分类:婚姻家庭 |536人看过


一、离婚的方式

  1、协议离婚

  双方到结婚登记机关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具体流程】

  上交双方结婚证,在民政局人员的监督下,签订一式三份的离婚协议书(财产分配,子女抚养),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在民政局备案。双方的户口本“婚姻状态”,也由“结婚”改成“离异”。领取民政局盖章的离婚证,表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2、诉讼离婚

  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管辖】

  如果两人分居,则由被告的经常住所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法院进行受理。如果两人共同居住,则由两人居住地的法院进行受理。如果两人异地,则由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进行受理。

  【具体程序】

  一方提请离婚——法院立案——法院受理

  【判决方式】

  看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根据双方在开庭时,离婚的决心和态度。双方分居两年以上。一方对另一方有长期家庭暴力。)。若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则要在6个月(冷静期和弥合期)以后才能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离婚,通常会被判决双方离婚。

  二、离婚财产分配

  结婚谈情,离婚谈财。

  离婚时,感情已走到尽头,对财产分配很关键,双方都要学会维护自己的权益和财产。

  1、双方可分配的财产

  双方婚后的共同财产,比如双方劳务收入,对外房租收入,股票,对外债券,投资资金等。除了婚前财产外,婚后的劳动所得,基本上都属于婚后财产,这是以结婚的时间点,作为区分关键。

  2、关于婚前财产

  如果双方收入都较充沛,感情较牢固,且愿意将双方的婚前财产进行约定或公证,则是最好的。毕竟婚姻的路很长,未来不确定因素很多,这种婚前财产约定或公证,对双方的权益都是保护。

  3、公证的对象

  婚前的房产(已支付全部房款,或已取得房产证),车辆(已支付完款项),即使不做约定,也属于婚前财产。更需要做约定的,则是婚前取得的现金性资产,股票期权债券性资产,古董、邮票、字画等没有第三方机构证明取得时间点的财产。

  PS:如果是父母出首付,自己付月供的买房,建议在结婚前,如果能力所及,建议提前还款,将全部款项还完,以便对婚前财产进行明确划分。

  三、子女抚养权和探视权

  1、抚养权

  【司法原则】站在孩子角度,看如何对孩子的成长环境和生活更有利,来进行判决。

  2岁以内,孩子在哺乳期,判归女方抚养。

  2岁至10岁,则根据孩子以往生活习惯,被抚养的背景和双方的财力环境综合考虑,通常判给女方的几率更大。

  10岁以上,会单独征求孩子意见,由他进行选择,愿意被谁抚养。(因现在孩子都早熟,北京某些法院,会征求6岁以上孩子意见)

  2、探视权

  以不影响孩子的学习和生活为主,一般是一周一到两次探视。对于探视权的争取,需要主动向法院申诉。

  PS:若对方出轨,且亲子鉴定证明,孩子不是亲生,则不需要付抚养费,同时可向对方索取精神上的赔偿。

  四、婚姻存续期间,财产转移的法律效力

  如果只是将股份,从对方名下转移到自己名下,也只涉及股东的控制权,在财产上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并不涉及财产转移。但若将股权变更到自己名下后,通过债务处理等形式,把公司从盈利做成亏损,来对资产进行贬损,则涉嫌非法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在财产的判决中,法院会对无过错方进行倾斜。同时,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的财产转移行为,法院会判决这种转移行为无效。

  【举例】

  双方有共同房产,一方为低价离婚,在不告知对方的情况下,恶意将名下的房产低价出售。如果婚姻无过错方,能够证明对方的出售是恶意且低价的,则有过错方要根据市场价格,对无过错方进行赔偿。

  五、婚后发现对方转移财产的维权方式

  如果离婚后,发现对方在婚姻中有隐瞒的财产(在婚后所得),则可进行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要求分割当时未分割的共同财产。但要注重诉讼时效:在我国,此诉讼时效只有一年。任何一方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以内发现,离婚时没有进行相应财产的分割,是有权利要求重新分割的。但若超过一年,没有进行相应财产分割,则法院就不再受理。

  因此,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先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再慢慢解决财产问题。

  PS:双方名下的公积金,是需要进行财产分割的。个人的社保,不会被进行分配。但分红型的保险,则会被进行分配。

  婚姻法的基本常识,是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知道的。只有知道相关法律法规,才能够更好保障婚姻,让生活更加幸福,在遇到问题的时候,才会保护自己,不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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