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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在借款收条上借款人处签字,是否要承担还款责任

发布者:刘学|时间:2026年05月26日|1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民间借贷纠纷精准抗辩:主体剥离与利息压降胜诉案例

本案系一起典型民间借贷争议案件,原告持借条、收条及转账凭证,将两名当事人列为共同被告,诉请偿还大额借款本息,并主张律师费、诉讼费等实现债权费用。刘学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主体适格、利息合法性、还款抵扣规则、见证人责任等关键要点开展专业抗辩,实现剥离无关主体、核减不实本金、压降非法利息的理想代理效果。

基本案情

委托人因个人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对外借款,双方签订借条并约定较高利息。后因资金紧张,双方重新签署收条确认债务,另一当事人在收条上签字。原告据此主张二人共同还款,要求偿还高额本息及相关费用。刘学律师代理后提出:另一当事人仅为见证人,无共同借款合意,且原告诉请利率远超法定上限,本金与还款计算存在错误。

代理要点

  1. 主体抗辩:严格依据民间借贷合意规则,论证另一当事人无共同借款、债务加入或保证意思表示,签字性质为见证,并非共同借款人,不应承担还款责任。

  2. 利息抗辩:指出案涉利率超出司法保护上限,请求依法按LPR 四倍调整,剔除非法高息。

  3. 本息核算:以实际交付金额认定本金,依据《民法典》先息后本规则逐笔精准抵扣,纠正错误计算。

  4. 费用抗辩:以无合同约定、无有效凭证为由,驳回律师费、保全费等不合理主张。

裁判结果

法院完全采纳刘学律师代理意见,判决另一当事人不承担责任,按法定标准调整本息,驳回实现债权费用诉请,显著减轻委托人债务负担。本案充分体现对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利率司法保护、债务加入认定、先息后本等规则的精准适用,是民间借贷领域主体切割、利息压降、本息精细化核算的典型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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