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静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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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权纠纷答辩状

作者:赵静光律师时间:2019年10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135次举报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XXX,男,汉族,XXXXXXXX生,XX市XX区XX乡XX街XX号,身份证号码:410XXXXXXXXXXX013

被答辩人:XXX,女,汉族,XXXXXXXX生,XX市XX区XXXXX街XX号,身份证号码:410XXXXXXXXX22

XXX诉答辩人相邻权纠纷一案XXX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本答辩人认为,原告针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均不能成立,应当予以驳回。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没有侵犯被答辩人相邻权的行为。

1、答辩人厕所在自家院内,没有越过双方地界,且厕所为旱厕,粪便作为肥料由答辩人在自家田地使用,没有对外排污。墙外孔为打扫卫生冲地排水用,平时很少有水排出,只有冲地时才有少量水排出,切没有粪便污水排出,墙外地面也没有任何粪便污水。目前农村各户大都是旱厕,卫生条件还有待提高,个别情况下不可能没有一点气味。相邻权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方便此次生活。

2、原告诉称需要清理的黄土和砖块均不在原告宅基地地界内,也没有侵犯原告的相邻权。

该部分黄土和砖块在答辩人宅基地南侧,村内马路北侧,系道路两边绿化用地,隆起黄土防止偶有排水流到原告门前,砖块有序砌出黄土边缘,没有妨碍村内道路,也没有妨碍原告通行。原告诉求清理黄土和砖块毫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反而,原告在此路段放置自家玉米秸秆有碍村容村貌,理应清理干净。

二、答辩人门沿没有越过宅基地,没有侵占原告的宅基地,原告诉求拆除门沿毫无事实依据。从现场可以看出,是原告的门沿突出在答辩人宅基地上,侵犯了答辩人的宅基地使用权。

三、《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答辩人本着这一原则礼让处理邻里关系,合理使用宅基地使用权,没有侵犯原告的宅基地使用权,没有给原告生活造成不便,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XXXX
XXXX


赵静光律师,执业于七朝古都开封,河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毕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428分高分通过司法资格...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开封
  • 执业单位:河南荣勋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10220********3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