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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配偶同意转让股权的行为是否有效?

发布者:四川熙然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2月22日|分类:股权纠纷 |413人看过

    如无特别约定,对于自然人股东而言,股权仍属于商法规范内的私权范畴,其各项具体权能应由股东本人独立行使,不受他人干涉,在股权流转方面,我国《公司法》确认的合同转让主体也是股东本人,而不是其所在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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