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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熙然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资质:3151000**********
执业机构:四川熙然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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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四川熙然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0月23日|分类:债权债务 |968人看过
《抵押担保合同》虽未列明抵押物的具体名称和位置,但根据相关资料可以明确抵押物的范围,则不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以抵押合同对抵押财产约定不明为由认定抵押不成立,而应判令本应提供抵押物明细的抵押人继续履行办理抵押登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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